福建福州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前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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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Q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同包:*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原因:更正部分内容更正内容:事项*: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PB: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配备人员 * ①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职称证书的得*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②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所负责项目经营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若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现更正为: *、项目配备人员 * 根据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年*月*日以来)所负责项目经营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得*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若承诺事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投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事项*: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PB:商务部分评分”中 *、项目配备人员 * *、投标人自****年*月*日(含)以来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机关颁发的与物业服务有关奖项、荣誉或表彰的,每提供*项得*分,满分*分,同一奖项/荣誉不累加计分,只计最高奖项/荣誉得分。须提供奖项(或荣誉)的证书或政府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复印件或颁发政府行政机关的官网截图,否则不得分。 此项删除。事项*: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PB:商务部分评分”中增加 *、细微偏差 * 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分;认定有细微偏差的,每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清昌大道**号 联系方式:倪子旺***********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瑞科医药健康产业园*号楼***室 联系方式:吴珊珊、陈庆梅、陈艳香****-********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子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