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我县推行工业项目“单幢先建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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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住建局、县政务服务办公室联合下发《象山县工业项目“单幢先建先验”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激发我县建筑市场投资活力,加快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助力企业早日投产达效。适用对象方面,****年*月*日以后在我县开发园区或小微集聚区内总建设用地面积达到**亩及以上的新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可申请办理“单幢先建先验”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内含有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的项目除外。申报条件上,建设单位在申请“单幢先建先验”先行开工部分时,同一项目申请“单幢先建先验”不得超过*次;应根据项目总建设规模选择相应资质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任命相应的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同一项目可采用同一套现场管理人员,并根据项目在建规模及时调整人员配备;先行开工部分,需确保重要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先行设计,且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在申请先行开工部分竣工验收时,需完成重要公共消防设施施工并实现设计功能,且先行验收区域与在建工程区域完成硬隔离。办理流程方面,工业项目在具备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工业项目“单幢先建先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该部分工程完工后,在满足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待完成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可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该部分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并在后续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记者 张伟海 通讯员 郑叶) 如有图片或附件等请到网址中查看或下载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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