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府谷县环境卫生所环卫设施综合改造(一期)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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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XL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设施综合改造(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要求 更正内容: 合同包*、合同包*、合同包*、合同包*、合同包*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月*日至今时段内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变更为“(*)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年*月*日至今时段内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月*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变更为“(*)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月*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等)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年*月*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年*月*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人必须在该名单之中领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被授权人必须在供应商提供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名单中,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收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单位必须持加盖公章的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核验书需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磋商单位应合理安排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时间,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的核验并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责任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府谷县环境卫生所 地址:府谷县新区二期经济适用房大门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陕西******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霞 电话:*********** 陕西****** ****年**月**日 相关附件: 环卫设施综合改造(一期)项目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