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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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一、整改事项:落实全省内河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不力,以市政府会议纪要形式,降低工作标准、推迟完成时限,**家不符合港口规划的码头未按要求关停。二、责任单位:中共金湖县委、金湖县人民政府三、验收单位:淮安市交通运输局、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四、整改目标:纳入港口规划,通过环评验收五、整改时限:****年*月底前六、整改措施:****年*月**日,县政府发金政复〔****〕**号《关于淮安港金湖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码头纳入规划的石港作业区,规划岸线长度**米。后续,该码头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月**日,淮安市生态环境局发文(淮金环许可发〔****〕*号)《关于******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目前,该码头已按环保部门要求整改结束,并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七、整改完成情况:淮安市交通运输局与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企业整改工作的现场验收。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向金湖县人民政府反映。监督电话:****-********电子邮箱:jhxjtj********@***.com中共金湖县委金湖县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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