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新拟征(补)告〔2023〕3号新化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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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炉观、水车、奉家、吉庆、田坪)范围内土地实施征收,于****年*月*日、****年*月**日分别发布《新化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新拟征公告〔****〕**号)和《新化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土征公告〔****〕**号)。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应当申请征收土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充)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新化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炉观、水车、奉家、吉庆、田坪)。 二、征收范围:新化县炉观镇石桥村;水车镇清江村;奉家镇秦人社区;吉庆镇吉庆村;田坪镇田坪村(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号)文件执行。 五、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娄底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娄政发〔****〕**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本公告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新化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炉观、水车、奉家、吉庆、田坪)原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地资料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新化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联系人:刘恒,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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