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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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内容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articlecontent******:本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市监处罚〔****〕***号),并于同年*月**日公告送达给你(单位),决定对你(单位)罚款**万元,并要求你(单位)在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中的二维码扫码缴纳,或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向代收行中国工商银行余姚分行(账户:余姚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缴纳。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义务(罚款**万元)没有履行,本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作出余市监罚催〔****〕**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该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和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有效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和公告栏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余市监罚催〔****〕**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rar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