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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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在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炮台山码头查获一起涉嫌走私冻品案件,查扣涉案船舶*艘。其中*艘涉案船舶,未标识船名及船籍港,船长**.**米,宽*.**米,船舶型深*.**米,经温州市船舶联合鉴定小组鉴定为“三无”船舶。现就该船舶发布没收公告,若公告后三十日内无相关人员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第三条之规定对该干货船进行没收。(联系人:蒋磊;联系方式:***********)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年*月**日articlecontent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