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3年产业工程第一批直流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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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B-CG-*****项目名称:****年产业工程第一批直流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条件****年产业工程第一批直流照明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年产业工程第一批直流照明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年**月**日前完成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日期和地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供货要求要求。*.* 标段划分:*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直流柜(箱)设备的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元人民币(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未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交纳要求:(*)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纪检监察室)。*.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网上发布。**.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号东方商务中心*号楼**楼联 系 人:李工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弄**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号楼八楼联系人:金明凤、曹雪阳电话:****-********电子邮件:*********@qq.com受理异议联系人:姜春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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