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永安镇202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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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永安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变更公告一、项目编号:EP-YQCG*******二、项目名称:埇桥区永安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三、原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南翔恒泰*区*栋***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原第一中标候选人****** ,拟任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第二中标候****** ,因设备机械运至他处,不能按时进场施工,故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现中标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二铺村工业园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 埇桥区永安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埇桥区永安镇****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埇桥区永安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武会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冬云、张丙仁(组长)、周灵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年 **月** 日至 ****年 **月 **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湖北众恒******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
*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
联系方式:曾所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众恒******
地 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栋*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公告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湖北众恒******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