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安装护眼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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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安装护眼灯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安装护眼灯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沭阳县黄金海岸商铺**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LED黑板灯;LED护眼灯(教师灯);辅料及其他要求;学生课桌;智慧黑板;视频展台。品牌(如有):LED黑板灯:NUV,LED护眼灯(教师灯):NUV,辅料及其他要求:NUV,学生课桌:灏业,智慧黑板:鸿合,视频展台:鸿合。规格型号:LED黑板灯:NUV-***-HB-O-***-***-A,LED护眼灯(教师灯):NUV-***-JS-O-***-***-A,辅料及其他要求:定制,学生课桌:HY-***T,智慧黑板:HB-C***D,视频展台:HZ-G*C。数量:LED黑板灯***盏;LED护眼灯(教师灯)****盏;辅料及其他要求*项;学生课桌****套;智慧黑板*块;视频展台*个。单价:LED黑板灯:***元,LED护眼灯(教师灯):***元,辅料及其他要求:******元,学生课桌:***元,智慧黑板:*****元,视频展台:****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晓雷(组长) 尚峰 刘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小区**栋*单元****,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 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 吴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路小区**栋*单元****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情况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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