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等执法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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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交通运输局单位地址:绍兴市柯桥区越州达到***号举报投诉电话:****-********二、执法权限https://***.******.***.cn/zjservice/dept/deptQueryPage.do?deptId=***************&webId=**(行政处罚权限在市一级)三、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等。四、执法程序行政许可流程图五、救济渠道(一)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内直接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https://***.******.***.cn/pub/#/pub?key=*七、权责清单https://***.******.***.cn/zjservice/matter/list/showadmins.do?webId=**&jurisCode=******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