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5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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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关于印发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烟台*************台抛丸机和*条喷涂生产*******台电炉******运行的*台****型纸机未办理环保手续。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处置违规项目。三、整改情况。****年*月**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责******于**日内拆除****型纸机。****年*月**日,******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台****型纸机拆除完毕。四、整改效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加大了执法力度,将违规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置,确保处理到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处罚到位后按审批权限补办环保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或关闭。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反馈。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联系地址:龙口市环城北路**号烟台市龙口环境执法大队联系电话:*******龙口市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