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棚改四号段部分原房屋未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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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棚改四号段被征收房屋买卖未过户且原被征收房屋已拆除,相关部门已于****年与原房屋当时所有人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由当时所有人实际回迁。由于时间久远等因素原房屋产权登记仍是原产权人,部分房屋产权人无法联系或已经死亡,无法通过司法诉讼、公证等渠道解决原房屋过户问题,导致回迁安置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现需对徐永芹、王凤兰房屋情况进行公示确认,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至*月*日)到我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附件:棚改四号段原房屋交易未能正常办理产权过户需公示明细表 讷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附件*棚改四号段原房屋交易未能正常办理产权过户需公示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