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绿色税制助企向“绿”而行 我市5年累计减免环境保护税1.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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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江门日报讯(记者/皇智尧江瑞轩)*月**日是全国首个生态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自****年*月*日环境保护税开征至****年**月**日,*年间,我市累计减免环境保护税达*.**亿元。 “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是环境保护税法明确倡导的价值理念。作为绿色税制体系的主体税种,环保税以税惠红利激励越来越多的企业主动踏上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落实落细环保税绿色税收政策,持续推进地方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作为我市一家从事水泥、商品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的制造、包装、装卸及销售的企业,华新水泥(恩平)有限公司近年来坚持走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通过“高温分解+碱性吸收+生料吸附+SNCR+袋式除尘+高空排放”综合措施,不断升级脱硫、脱硝、除尘等工艺,排污量大大减少。 “工艺升级之后,出口气体含尘浓度仅为**mg/m*,符合超低排放标准。”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吴锦鹏介绍,企业向“绿”而行过程中,当地税务部门定期上门问计问需,精心辅导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环保投入也为企业换来了税负的明显减轻,****年以来,该企业累计减免环保税约**万元。 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税务部门将以全国生态日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税的绿色税制作用,持续拓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缴费人沟通交流渠道,在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推动环境保护税政策落地生花,更好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正文结束附件下载开始附件下载:附件下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