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桂林市民政局桂林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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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LZC****-C*-******-JLDG(招标文件编号:GLZC****-C*-******-JLDG)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号嘉汇馨源*栋*单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桂林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家第三方服务组织或机构,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使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以兴安县兴安镇、临桂区临桂镇及周边区域为服务试点范围,各摸排及服务对象人数≥***人,共计服务人数≥***人等,详见采购文件。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特困、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心理疏导康复和融入社会等服务,使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以提高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恢复其职业能力等为目标,向服务对象提供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心理咨询、日间休息等服务,为具备条件且愿意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的服务对象创造条件,提供志愿活动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结束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京、陈玉萍、李六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工程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无*、未成交人得分情况: 投标人 最终得分 排名 广西佳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广西零距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融水苗族自治县苗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南宁市远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靖西市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民政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 联系方式:张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 地 址:临桂区临桂镇山水大道以南、人民路延长线以西汇金·时代广场第*幢**层**号房 联系方式:莫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