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3年繁昌区城市书房中分书房一体化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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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繁昌区城市书房中分书房一体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年繁昌区城市书房中分书房一体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春谷路***号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数字书刊阅读机品牌:视颐规格型号:SY****h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毓林、郑妹凤、鲁亚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若***万元≤成交价≤***万元:代理服务费=***万元×*.*% +(成交价-***万元)×*.**%:(*)如成交价***万元以下,则代理服务费=成交价×*.*%;(*)如代理服务费计算低于****元的按****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被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政务文化中心十三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繁瑞星城东区门面房D*-*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雅文
电 话:***********
十、附件
*、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