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泽弘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件玻璃钢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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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件玻璃钢工艺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年产***件玻璃钢工艺品建设******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沿塱村牌坊北侧**米(黄建华厂房)本项目拟租用厂房进行建设生产,总占地面积****m*、其中建筑面积****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从事玻璃钢工艺品的生产,年产玻璃钢工艺品***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