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新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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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新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坭塘村(新桥镇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本次二期工程不新增新桥镇污水处理厂用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仍为****.*平方米,二期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m*/d,建成后新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总规模达到*****m*/d。***.******.***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肇环高建〔****〕**号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桥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