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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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租赁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内容: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租赁项目,保证视频监控三级平台传输,需使用线路共计****条,其中含视频监控线路****条,派出所-县公安局段线路**条。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原因:我县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服务由中国******新乡分公司提供,由于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线路具有连续性、专业性、安全性,现租赁服务期限即将到期,为保障我县农村视频监控数据专线线路稳定运行,数据传输安全可靠,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新乡分公司购买此项服务。说明:本项目具有连续性、专业性、安全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满足采购人需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中国******新乡分公司购买服务。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新乡分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中)***号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洪秀丽新乡巨中元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何俊卫辉市交通运输局中级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朱洪伟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高级讲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质疑具体事项和法律依据)现场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联系人:左美菊联系方式:************.财政部门信息名称:延津县财政局地址:新乡市延津县永安大道*号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耿黄镇政府院内西侧二楼***联系人:李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