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某部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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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LBZOB-G****(招标文件编号:****-JLBZOB-G****) 二、项目名称:某部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红升村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 ****** 某部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二次) 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 **日历天 路宽 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房建成、唐军、崔晓娟、焦丹、吕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预算金额的*%下浮**%,不足****按****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受某部委托,******对某部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二次)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JLBZOB-G****二、项目名称:某部综合专修室附属配套工程(二次)三、评审结果: 名次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第一名 ****** ***,***.** 第二名 ****** ***,***.** 第三名 ****** ***,***.** 四、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计),若供应商对结果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投诉,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因采购活动违反相关规定而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二)质疑由采购机构设立的质疑处理机构受理,投诉由辽宁某部采购管理部门受理。供应商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未质疑的事项,投诉不予受理。(三)采购机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洋、刘莹、李莹*.电 话:***-********-*****.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刘助理***-********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号 联系方式:杨洋、刘莹、李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刘莹、李莹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