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黔中粮油仓储物流加工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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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中粮油仓储物流加工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市******的黔中粮油仓储物流加工综合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已于****年**月**日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号乌江能源集团大楼***评标室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服务期: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开始,****年*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并申报备案合格结束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开始,****年*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并申报备案合格结束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城科泽****** 投标报价:*******.**元服务期: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开始,****年*月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并申报备案合格结束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安顺市******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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