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公示2021~2022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本市房地产经纪相关管理规定及《关于开展****~****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年度苏州市(不含昆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年**月**日前(含)已取得入网信息公示的****家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要求完成信用评价申报。现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请访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cn)和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查询。
根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年度应申报但未完成申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等级以C级公示;其中连续两个评价周期(****~****年度、****~****年度)应申报但未完成申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信用等级以异常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日内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异议不成立的,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年度苏州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公示
*.****~****年度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公示  
*.本次(****~****年度)以及连续两个评价周期(****~****年度、****~****年度)应申报但未完成申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