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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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FAFN*****二、项目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三、中标(成交)信息第*包:供应商名称:江苏省水******供应商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号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陆万捌仟贰佰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包服务范围: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理,提交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②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协助建设单位报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③将现场存在水土保持问题及时反馈建设单位,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④配合委托人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设施核(检)查和验收工作。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委托人的采购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余凤凌,陈东亚,武敬佩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服务类标准执行,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采购第*包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嘉和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安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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