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信阳市]信阳师范大学信阳理工学院(一期)物业、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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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信阳豫******的委托,对信阳师范大学信阳理工学院(一期)物业、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信阳理工学院(一期)物业、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豫东南采购(公开)****-****.预算金额:*******元二、发布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三、开、评标信息:*.开、评标日期:****年*月**日*.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厅*.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评标委员会名单:赵青菊(业主评委)、江林祥(业主评委)、王坤(组长)、张华艳、朱秋孟、杨国琴、向忠旭四、中标候选人信息:第一中标候选人:潢川县******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年第二中标候选人:信阳市******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年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投标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年五、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同时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请于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信阳豫******地 址:潢川县经开区管委会*号楼联系人:江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会编钟大街*号联系人:李逸伦电话:***********(办)*.监督单位信息监督部门: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