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2023.8.17)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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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拟对所用医用耗材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 见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必须满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 (三)、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月**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器械科 (三)、文件售价:履行采购人相关程序后,由采购人免费提供。 (四)、联系人:张彦锋 联系电话:****-******* (五)、监督部门: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 (六)、截止递交投报文件时间:****年*月**日 下午**:**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器械科 (八)、开标方式:投标文件按要求提交,不见面开标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评标办法 单个耗材取价格最低前三名,择优选用;单个耗材投标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小组择优选用。 五、公司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及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注明“联系方式、邮箱”);若为生产厂家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按顺序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法人授权书为原件)。 若在领取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向其提供招标文件。 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可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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