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开展2023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年泉州市泉港区“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委托考试公告》和《关于开展****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后达合格线**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编外合同教师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教育综合(占**%)+专业知识(占**%)后的成绩,特校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原始成绩为教育综合笔试成绩。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入围资格复审的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年*月**日-*月**日,具体时段为: 上午*:**-**:**,下午**:**-**:**。 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将不再受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资格复审地点 泉港区教育局前楼***室组织人事股。 四、材料提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准考证各*份(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ign.html)打印);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份; *.普通话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份; *.在岗证明*份(附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后,现场提交。 五、其它事项 *.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全程,一经发现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符合《****年泉州市泉港区“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委托考试公告》和《关于开展****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被取消资格的,将按报考我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在**分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本通知通过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聘用资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附件:*.****年泉港区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在岗证明泉港区教育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