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鹤壁市“长安天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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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长安天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公示 项目编号:HBKT-****-*** 鹤壁******受鹤******的委托,对鹤壁市“长安天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需求: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标示所有内容。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 ****年*月**日上午*:**时 开标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与华夏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东侧**层开标室 监督部门:鹤******党群部 三、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 牵头人:****** 成 员:河南云中****** 报价:*******.**元 得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运维质保期:*年软件免费运维期和*年硬件免费质保期 第二成交候选人:****** 报价:*******.**元 得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运维质保期:*年软件免费运维期和*年硬件免费质保期 第三成交候选人:鹤****** 报价:*******.**元 得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运维质保期:*年软件免费运维期和*年硬件免费质保期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采网》上发布。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 日。 若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书面资料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鹤****** 地 址:鹤壁市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鹤******党群部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与闽江路交叉口西南角旅游综合体商业大厦西栋**层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鹤****** 鹤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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