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关于峡江县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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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号)文件精神,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名城乡脱贫劳动力,按年给予****元补贴。经审核,我县申请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的企业有*家,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根据政策补贴标准,拟拨付*家企业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资金共计*****元。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月**日-*月**日 联系电话:****-******* 附件:峡江县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情况表 峡江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附件:峡江县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情况表.pdf? 不全的图片附件请到网址中查看http://***.******.***.cn/news-sho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