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博劳人仲案公字[2023]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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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纪云娜): 本委受理彭河河诉你单位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委已作缺席裁决。裁决如下:一、你单位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彭河河支付被拖欠工资*****元及****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元,共计*****元。二、驳回彭河河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签收仲裁裁决书,后于****年*月*日通过EMS劳动仲裁专递将仲裁裁决书邮寄到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被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博劳人仲案字[****]***号)。请你单位自公告张贴之日起三日内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务中心办公室领取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公告张贴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公告地址:博罗县园洲镇下南村兴南路**号二楼。联系电话:****-*******。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