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布告(博劳人仲案布字〔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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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法定代表人周小文):  本委受理的冯鸣冤、魏金强、腾秋芳等**人诉你单位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号),一、**位申请人请求确认与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劳动关系。二、**位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元。三、**位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赔偿金*****元。四、**位申请人请求你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元。  由于你单位工商注册地无人办公,******法定代表人周小文******,且通过EMS劳动人事仲裁专递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布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现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号)四楼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审理。本布告自张贴之次日起即视为送达。  特此布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附注:布告粘贴时间: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布告粘贴地址:博罗县园洲镇博园路***号。联系电话:****-*******。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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