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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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年产****万条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这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拟批准决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环评股。电话:****-*******通讯地址: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梁园分局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河******年产****万条包装袋项目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国道与清凉寺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号厂房河************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类别属于十九、造纸和纸制品业 **、** 纸制品制造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项目在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河******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及商丘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商丘市第五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按照环评要求,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套“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根**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号)要求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噪声:按照环评要求,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处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非甲烷总烃)*.***t/a。替代来源******VOCs深度治理消减量可满足本项目VOCS排放总量倍量替代的需求。(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四、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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