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晨光小区4栋101、201商业房地产及401、501、601、701、801号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1000253-2)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晨光小区*栋***、***商业房地产及***、***、***、***、***号住宅房地产(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FC******-*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个周期。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晨光小区*栋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至****/**/**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住宅房屋结构-所在层数*-*、*-*房屋户型-房屋朝向南北房屋现状租赁情况转让标的已出租,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装修情况精装修抵押情况转让标的已设定抵押权,权利人(申请人)为株******,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债务******,债权数额为*,***,***.**元,债务履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配备电梯有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依据评估报告表明:
四至:东至石宋路、南至东湖公园、西至合泰路、北至文化路。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周边有酒店、超市、株洲市人民医院、湖南工业大学、株洲市第十三中、文化路小学、东湖公园、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其他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株房权证株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湘国用(****)第***号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北京国融******转让底价(元)*******.**(含增值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转让方承诺*、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特别告知 *、转让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国融兴华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转让标的已出租,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支付方式等详见转让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等文件。 *、转让标的已出租,其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转让标的设有抵押权,本次转让已获得权利人株******许可,如转让交易完成,交易价款将优先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的一种:*、一次性付清,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分期付款,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含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其余款项须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汇入湖南联交所结算专户,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且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 *、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足额汇入湖南联交所下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交易保证金应于本公告期间内到账)。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账户名称:湖南****** 开 户 行:******长沙雨花亭支行 账 号:**** **** **** **** * *、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 *、受让方在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标的房产以现状交付,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房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陈敏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湖南联交所(***.******.***)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署《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见受让委托合同附件下载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朱先生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A楼技术支持其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