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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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庆市司法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庆市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安庆市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项目编号:宜城招字(****)***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安庆市司法局采购单位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代理机构地址: 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人才市场综合楼一、采购项目内容安庆市司法局“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电视专题片制作项目。服务内容为拟拍摄制作一部电视专题片,用声画并茂的表现手法,围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为主题,从多角度,立体化展示拍摄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期间的工作成果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拍摄、制作等全部工作,具体时限满足采购人要求。后续服务期*个月,服务期内,免费更新修改内容*次。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响应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响应人为社会团体性质,则须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具备有效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一楼受理中心(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人才市场综合楼)方式:现场获取或QQ邮箱获取。报名资料包括: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响应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报名并留下联系人姓名、电话,资料发送后须与联系人确认资料是否合格,否则责任自负)。响应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性审查,响应人在响应时因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而废标的由响应人自行负责。售价:比选文件工本费***元/本(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 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递交,供应商可不到场比选,但响应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完好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接受到付快递)。未到现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视同认可最终评审结果。*.邮寄地址:******一楼(安庆市大观区市府路*号人才市场综合楼);收件人:吴工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