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沧江中学消防管网修缮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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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沧江中学消防管网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其他现修改如下:**其他:温馨提示,*、因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方式,需要进行最终报价,磋商时,建议响应供应商提早登录系统并及时进行最终报价。*、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原则上**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本项目所属采购类型及行业,(*)本项目所属的采购类别:工程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共*人,其中:评审专家*人,采购人代表*人。评审专家从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成员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替补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适用情形:(*)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依法提出质疑,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下一顺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号明港城二层之**号铺             联系方式:罗小姐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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