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23-2024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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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SZBCG****—*** (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加宝工业园D*一楼 中标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数量:*项 单价:*******.**元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宋留洋、徐晓丹、陈小芳、郭传贵、宏伟、孙德霞、程天赦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及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潜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注:*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山市教育局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舒州大道***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号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if !supportLists]*、[endif]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相关业绩 *.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信息:相关业绩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学年度潜山市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不含米油)采购项目(第二次)(第二包)评标情况一览表公告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