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17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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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验收销号工作流程》(烟环督改办〔****〕*号)要求,我市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检查不及时、情况不掌握、指导不到位,****年以来,仅开展*次现场核查。督察组随机抽查了**家规模化养殖场,发现*家存在治污设施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二、整改目标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正常。三、整改措施(一)建立工作台账。针对烟台市委反馈问题,龙口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全市规模养殖场开展畜禽粪污整治情况“全覆盖”督察,重点核查畜禽养殖场位置、养殖规模、粪污处理设施、粪污排放方式等,并建立工作台帐,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新建的养殖场及时纳入工作台账,对配建不达标的养殖场施行销号管理制度,限期完成整改。(二)强化部门联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多次联合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对全市专业户以上养殖场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运行情况,粪污处理设施是否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的“三防”要求,严厉打击畜禽粪污未经处理直排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镇街区政府,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了整改实效。(三)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农技推广项目、观摩交流学习、现场服务指导、电台网络报刊等新闻载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大了粪污配建设施的技术指导,指导养殖场户配建沼气池、储粪池、污水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在全面强化“三防”的基础上,指导养殖场户更新老化、破损严重的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龙口农业”微信公众号和开培训会的形式多次对《山东省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进行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任务,经核查全市规模化畜禽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规范、运行正常。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北大街***号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