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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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 普通会员 ******受卢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就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评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评审二、项目编号:TAHP-****-***三、采购人:卢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四、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磋商信息。五、磋商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时**分磋商地点:卢氏县丽都酒店六楼会议室磋商小组成员:宋新文、李莉、于润萍六、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东风南路商鼎路龙宇国际**楼成交金额:基本收费*.**‰,审减额收费*.*% 服务周期:本项目财政评审结束。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采购内容:对卢氏县中医药传承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送审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评审、评审成果文件(含评审报告、审定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的编制、复核等相关服务。法定代表人:史东亮 联系电话:***********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八、联系方式:监督单位:卢氏县财政局监督股联系人:荆主任电话:****-*******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采购人:卢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联系人:毋主任电话:****-*******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何先生电话:***********地址:郑州市正光路**号行署国际B座*楼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