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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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E**********A*****招标人******交易分类工程建设-房建市政行政监管单位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公告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展开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收起发布日期:****-**-** **:**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失败公告项目名称: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DJS-ETYY********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招标失败原因: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三名定标候选人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序后,发现排名第一和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不符合响应性评审的情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未附“基本户相关证明资料”,未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投标文件中未附“基本户购买保证保险相关证明”,未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同时投标函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符,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形式评审标准。 综上所述,两名中标候选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属于违法情形。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年*月**日相关标段及附件保定市儿童医院新建综合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