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教育局兴安县2023年学前教育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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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C*-******-GX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教育局兴安县****年学前教育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中的第**页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下方备注原为“注:人员配备应按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须满足最低要求。其中,项目经理至少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从业范围须含有古建筑);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附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以上人员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现在更改为“注:人员配备应按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市建规〔****〕***号文《关于调整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须满足最低要求。其中,项目经理至少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应附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供应商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以上人员为免缴纳社保人员,提供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代替社保证明复印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县教育局      地址:兴安县教育路***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地 址:兴安县海洋路**号             联系方式: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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