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晋江市民政局2023年下半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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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ZKDZB*******(招标文件编号:QZKDZB*******)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民政局****年下半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泉大社会工作促进中心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大桥南侧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校南校区*号楼中标(成交)金额:**.*******(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泉州市泉大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晋江市民政局****年下半年收养评估服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号)要求,为更好地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在晋江市收养子女的收养申请人开展收养评估。 *、中标方须按照项目服务方案和《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号)、《晋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收养评估工作的通知》(晋政民规〔****〕*号)的有关要求,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注:服务存续期间,若出台新的收养评估实施办法,以新办法为依据),采取面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全面了解、调查、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养申请人的个人和家庭基本状况、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状况和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中标方须对收养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委托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对收养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评分、收养能力评估、融合回访评估等工作,并向晋江市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各类书面评估报告,完成评估登记,整理评估资料进行归档。 *.中标方应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保证涉及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信息和隐私不外泄。 以合同签订为准。 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为达、林炳顺、黄艺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泉******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为:***万元以下的按*.*%,不满五千元的按五千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江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福达路 联系方式:许宝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成洲社区沉州路**号俊伟写字楼C幢*层-*层 联系方式:蔡育宏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育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