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佛冈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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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中的作用,有效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根据《佛冈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制度》,佛冈县医疗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拟招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名。 二、招募对象 年龄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常年在佛冈县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招募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清远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主要职责 (一)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四)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二)报名方式:自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如实填写《佛冈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相关内容,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县医保局电子邮箱。也可以在工作日到佛冈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报名。 电子邮箱:****** 现场报名地址:佛冈县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佛冈县医疗保障局***室 六、审核确认 佛冈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对报名表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和筛选,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从事的工作、年龄结构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选聘意见,提交局务会议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由佛冈县医疗保障局颁发统一印制的社会监督员聘书,聘期二年。社会监督员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按照《佛冈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进行管理。 联系方式:*******、*******。 附件:佛冈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