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尸乡沟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二期)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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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尸乡沟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二期)设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偃师政采磋商(****)****号本项目位于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一期)项目东北角,包括植被调整、标志体系和解说系统等建设,探索恢复护城壕泄洪渠、地表标志标识展示历史水系信息******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号*号楼**层**号***,***.**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尸乡沟商城遗址环境整治(二期)设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日历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三、评审专家名单石宏宇、周海涛、王克瑞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件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地址:偃师区洛神路**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号*幢*-****联系人:申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申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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