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东港大街(观山路至常山路段)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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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东港大街(观山路至常山路段)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东港大街(观山路至常山路段)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P***************)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本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P***************),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标段:锦州滨海新区龙栖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州滨海新区东港大街(观山路至常山路段)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锦********.****,***,***.**合格************.****,***,***.**合格************.****,***,***.**合格****、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锦******王 晶[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张 丹[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关德秋[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锦******[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锦州市滨海新区
联 系 人:刘先生、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 **-甲
联 系 人:杨晓彤
电 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