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泗县大庄镇佃庄村厂房路道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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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大庄镇佃庄村厂房路道路建设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CG******* 二、项目名称:泗县大庄镇佃庄村厂房路道路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卧云路****号钢结构厂房***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泗县大庄镇佃庄村厂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泗县大庄镇佃庄村厂房路道路建设工程,长***米,宽*米,**厘米级配碎石路基,**厘米水泥混凝土面板及附属排水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卫应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孟令伟(组长)、郭其来、解大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 月**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周书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琼林苑 联系方式:樊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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