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李志敏)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志敏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曾淑云
继承人:李志敏
坐落:夹江县南街*号*幢*单元*楼*号;
不动产权证号:夹房监证字第*******号、夹国用(****)第****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住宅。
夹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