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创建“智慧矫正中心”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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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创建“智慧矫正中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龙政采磋商(****)****号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创建“智慧矫正中心”项目******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兴隆花园*幢*-******,***.**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端)榕基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服务软件V*.**套******.**元*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矫情态势软件(服务端)榕基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综合管理矫情态势软件V*.**套*****.**元*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管理重点视频服务软件(服务端)榕基 ******智慧社区矫正指挥管理重点视频服务软件V*.**套*****.**元*...............元三、评审专家名单符艳红、孙惠贤、王海军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计委原计价格【****】****号文收费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本次招标(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龙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司法局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府大楼B座*楼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室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