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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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KDL-******* 二、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路**单元****号 中标金额:资产维护维修折旧费:******.**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项目名称:宿州逸夫师范学校餐厅经营权承包采购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宿州逸夫师范学校目前在校生近****名(其中男生约**名),教职工约***名。现有二个学生餐厅和一个教工餐厅。本次招标项目为宿州逸夫师范学校的餐厅经营权承包,二包餐厅经营权承包范围为:二楼学生餐厅(与教工餐厅合并经营)。每个学生餐厅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就餐区****平方米,餐位****,售饭区、后堂加工区等****平方米。教工餐厅面积约***平方米 ,其中就餐区*** 平方米,加工区*** 平方米。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即采用*+*+*模式(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当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满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北港利锦绣江南**#楼****室,联系方式:朱工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地 址:宿州市朱仙庄镇学府大道****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徽******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二路北港利锦绣江南**#楼****室 联系方式:朱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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