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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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环委〔****〕*号)和《雅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职责分工事项清单如下。一、坚持资金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负责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提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建议。二、协助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统筹相关资金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支持力度。三、负责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四、按职责分工,推广、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五、负责组织开展对区属监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培训与交流,督促区属监管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六、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区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七、支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推动绿色行业中小微企业挂牌融资。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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