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劳动保障监察通知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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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负责人:刘爱国  住址:湖南省常宁市板桥镇太丘村第七村民小组  (现住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鹤田厦大王洲桥西侧达鑫江滨新城白鹭湾**栋***)  电话号码:***********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经调查,你承******(佛冈G***国道升平村--刀排桥)市政燃气工程项目涉嫌拖欠工人工资,根据对工程发包******、承包单位******以及工人的调查,你为项目实际承包人,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你到场配合调查,你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你于****年*月**日上午**点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佛冈县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负一楼  联系人:陈监察员朱监察员,电话****-*******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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