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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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拟对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书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圳智慧·智慧交通管理服务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金额(万元):*****.****万元中标供应商:中国******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第一条 原合同“项目工期”的变更原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第三款“项目工期”,原合同为:“乙方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 ***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不含试运行时间、项目终验)”变更为:“乙方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不含试运行时间、项目终验),”第二条.原合同“项目进度”的变更原合同第二条“服务要求”第二款“项目进度”,原合同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初步验收。”变更为:“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公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完成初步验收。”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变更理由:由于市政道路占道开挖需纳入年度统筹计划后,方可申请占道开挖许可,开展施工建设,导致项目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内完成。征求意见期限: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深圳市南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号区政府大楼**楼联系电话:****-******** 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地址:南山区劳动大厦*至**楼联系电话:********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南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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